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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B旗舰·(中国区)官方网站|我爱我家陷“强卖”事件

发布时间:2025-10-17 11:25:38    次浏览

本来只是一场常规的二手房交易,却让消费者殷女士陷入了延续至今的烦恼。信报记者昨日获悉,因签订合同两月余仍未收到买方曾承诺给予的首付款,消费者殷女士决定根据合同条款,单方面解除双方的购房合同。但这个意愿随着我爱我家各种出乎意料的反击,让殷女士迄今仍在这场交易中难以解脱。殷女士表示,其在去年8月14日与中介机构我爱我家签订购房合同,售卖一套位于千鹤家园的住宅。但截至同年10月21日,仍未收到买方承诺要给予的任何首付款。所以,殷女士在去年10月21日分别通过邮件形式,告知买方和我爱我家,根据购房合同中“买方逾期10日未交首付款,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一项”,决定解除这份购房合同。殷女士表示,在这两个月期间,虽然多次与中介和买方进行沟通,但买方均以出国旅游为名表示最早要到10月28日才能支付首付款。所以,在实在等不及的情况下,殷女士不得已提出解除合同。针对殷女士的说法,我爱我家负责人向信报记者表示,房屋买卖合同中相关的时间问题,难以明确设定时间点,因网签等过程中存在诸多变数,很容易会有违约情况出现,所以并不存在逾期10日的说法。对此记者从殷女士提供的合同中也发现,凡是涉及时间点的地方,均被我爱我家以斜线省略,合同中未提出任何明确时间点。殷女士随后提出,其之后也发现合同中对于时间点的模糊问题,随即向我爱我家方面询问,我爱我家方面也一直承诺要在网签后、商贷前的时间段提供首付,随后我爱我家方面也补充提供了网签与商贷的时间点,但在首付款究竟何时给予方面,未有任何书面材料。争执升级业主未到场 房屋被网签在提出解除合同后,买方曾联系殷女士表示欲支付首付款。但因殷女士已决定单方面解除合同,便拒绝收取这笔款项。随后买方便在去年11月,以“拒绝履行合同”为由将殷女士诉至法庭。让殷女士有些意外的是,在法庭上我爱我家证明称,买方并没有耽误交首付款。因殷女士在10月21日向我爱我家和买方通过邮件表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第二天,我爱我家方面通过短信形式告知殷女士“网签已经做好了你必须卖!”而我爱我家方面也表示,买方交付首付款的日期应该以网签时间开始计算。而对于这份网签,殷女士也提出质疑。殷女士表示,根据朝阳区房管局相关规定,房屋买卖在网签时,必须经由房主本人签字才可生效。但网签当天,殷女士本人并未出现,合同上还是出现了自己的名字,所以网签并非自己意愿,而殷女士也认为我爱我家方面在“网签”方面涉及作假。对此我爱我家方面只是表示,自己具备代签资质,但对于是否涉及恶意网签,我爱我家方面则不予正面回答。 针对这样的结果,法院在一审判决中,认为因殷女士已经签约,所以其有义务积极促进交易进程,对于殷女士的解除合同的请求不予支持。对此殷女士也提出了上诉,在二审过程中,殷女士也提出要鉴定网签的真实性,截至发稿时,针对这份网签是否造假,是否具有法律效力,法院仍未给出回应。过程曲折我爱我家网上获取卖房信息虽然二审结果法院仍没有公布,但殷女士向信报记者回应称,其实这笔买卖从一开始,就并非出自殷女士的意愿。“我起初并未委托我爱我家帮忙卖房,只是与自己房屋的租户透露过相关想法,在搜房网上只是挂出了卖房信息。我爱我家在前期未与我有过多联系的情况下,直接找到我,表示有人要购买我的房子。”据了解,当时殷女士在搜房网为自己的房屋报价460万元,但我爱我家与买家在与自己谈判时,最终在定价435万元的情况下签订了合约。对此殷女士也表示,在签订合约之前,此前未与相关业务员见过面。而在交易当天,因当时价格并未达到自己心理预期,殷女士本未打算卖。但在我爱我家五名业务员轮流游说的情况下,签订合约似乎也颇有些无奈意味。对此我爱我家方面的负责人也表示,435万元在当时也是正常市场价格。“比如500万元的房子我们卖到400万元出头,这才属于不合理的价格。”我爱我家负责人对此表示。信报记者 姜子谦 单征宇延展话题中介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,一直是市场的热点所在。毕竟对于消费者来说,买房涉及的钱款都属于大数目。虽然殷女士的案件仍未有最终结果,但您在买房中是否也遭受过类似的经历?1.是否遭遇过合同陷阱?对于殷女士出现此类房屋买卖纠纷,其签署合同中的关键时间点并未明确,也因未仔细阅读合同细节而吃亏不少。据记者了解,在过去的诸多案例中,因为合同问题让消费者吃亏的情况不在少数,面对厚厚的一摞合同条款,有多少专业词汇、合同陷阱令消费者大呼“都是套路”。此前也曾有报道称,买房人滕先生与售房人王先生及某经纪公司签订居间合同。当日,滕先生给付中介费5万元,与王先生签订《房屋买卖合同》并给付王某定金5万元。由于滕先生系非京籍的外地人,不具备购房资格,房屋未完成网签等手续。之后,王先生与滕先生自行协商解除买卖合同,王先生已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。滕先生认为,导致其损失5万元中介费及5万元定金的责任在某经纪公司,遂起诉要求某经纪公司返还5万元中介费并承担相应损失。2.房屋信息真的安全吗?殷女士的“麻烦”,源自自己不经意间透露出卖房的意愿,并透露了自己真实信息所致。不少人都接到买卖房屋信息,在网上房屋买卖交易中,实名登记在册必不可少,但遭遇到房屋中介公司骚扰的消费者也不在少数,你的房屋信息应该如何保护?此前也有案例称,北京的刘先生在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留了手机号,就不断接到各种关于租房、卖房的电话和短信。最后,刘先生不得不警告对方,要再打来就报警,对方才作罢。业主解约签约两月未收到首付款■背景链接方子哥被骗“同款”小区值得注意的是,文中殷女士与我爱我家方面的纠纷,在同一小区,同一中介公司发生过更具影响力的事件。资料显示,同样在2015年,演员方子哥在我爱我家的居间服务下共付款393万元给儿子方晓鸽购买千鹤家园的一套房产,结果遭骗,钱房两空。在行骗者李佳霖被判处无期徒刑后,方子哥以其子方晓鸽名义将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、北京伟嘉安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至法院,索赔300万元。对方子哥一案,法院一审法院判决我爱我家赔偿30万元后,方家认为赔偿过低,提出上诉,直至北京市三中院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,并认为,一审法院认定的赔偿数额偏低,无法达到赔偿方家损失的目的,故撤销了一审判决,改判我爱我家赔偿方家120万元损失。